电子信箱:fang@hplaw.cn
我的博客:http://fang.hplaw.cn
方灿,男,律师,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四川省律协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重大法律事务协调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客座教授,四川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武候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教育背景: 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四川大学。
人物介绍: 方灿律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07年起担任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事,2016年任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至今。 方灿律师除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顾问单位进行法治体检外,还就其管理、经营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并参加顾问单位的商务考察和谈判。从而将企业经营管理用法律手段规范并升华,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管理中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 方灿律师从业20多年来,承办了上千件商事诉讼案件,部份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方灿律师还擅长以非诉讼方式处理和化解案件纠纷,通过非诉讼的各种方式和办案技能,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法律诊断意见,协助当事人以自身优势为基础,进一步创造、拓展和提高。
专业领域: 公司顾问和治理、合同、高端商事诉讼。
服务理念: 以法律手段和专业技能,用非常信心、热情和方法,踏实努力,诚实守信,最大限度地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职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 四川省律协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川省律师协会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律师协会重大法律事务协调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客座教授 四川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成都市武候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课程研究: 海峡两岸劳动用工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有限公司股权代持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经理人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研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证据高度概然性研究、基于债务流动性风险的企业投融资研究、500万元房产之集团诉讼案、百位业主房产纠纷集团诉讼、发票=已付款?
版权归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所有 蜀ICP备19040543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