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分类
详情
2007年初,李女士与申某签订铺面租用合同,将自己武侯区的两间铺面出租与申某经营水果、干杂等。由于双方履行合同并不愉快,李女士想趁合同到期的机会收回铺面自己经营。
不料,当李女士将想收回铺面的想法告诉申某时,申某却断然拒绝合同到期后交出铺面。表示自己经营亏损了,至少还要租三年,且租金不得调整。为此,李女士的家人找到申某理论,申某仍然拒绝交出铺面。更为气恼的是,申某不仅在大街上多次高声漫骂李女士、而且找到李女士及其丈夫单位吵闹。后来,眼见李女士仍然不同申某续签合同,申某甚至跑到李女士家门口张贴辱骂李女士及其家的文字。
李女士对此毫无有效的办法,只得找到李光耀律师。
听完李女士的介绍,李光耀律师认为,申某作出这样的行为主要是不懂道理、不懂法律的缘故,只有耐心地给他讲清道理,使他知道拒绝交出铺面、漫骂他人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不仅会浪费很多的精力和时间,而且很难解决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李光耀律师给申某发出了律师函。三天后,李女士来电话告诉李光耀律师,申某正在连夜搬出铺面中的货物。双方的纠纷圆满解决。
(本文属李光耀律师《光耀法苑》原创,若非特别声明,均允许引用,但烦请注明出处或网站链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版权归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所有 蜀ICP备19040543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