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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磨杀驴 憨总监干了多半年讨薪不成反挨揍 不辞辛劳 李光耀律师帮忙索赔四十万获成功

2016-12-29


看到某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招聘广告后,具有丰富企业管经验的黎某信心满怀地前往应聘。但招聘单位总经理并未当场决定聘用黎某,而是让他在规定时间内为公司下属酒楼综合体项目编写可行性报告,以此作为是否聘用的评判依据。

通过市场调研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黎某很快向公司交出了可行性报告。总经理看了报告后,非常满意,立即决定聘请黎某为公司营销策划总监,负责全公司各种策划、文件编写、部门管理工作。总经理特别向黎某强调。“工作每月30000元,但需要随时加班,住房、办公器材、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等你自己承担,等空了再抽时间补签劳动合同和补办入职手续。”

由于当时公司处于改扩建、经营调整期间,加之还要开发新项目,工作非常繁忙,黎某每天四处奔波,处理日常事务,下班后还常常加班加点地编写文件,经常一干就是凌晨两三点钟。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黎某很快得到了公司的重视,凡是诸如业务拓展、公司管理制度、项目投资、项目策划、经营现状改进等重大事务都要征求黎某的意见。

一干就是7个多月,黎某不仅未领到一分钱的工资,而且就连补签劳动合同和入职手续以及补办社保续交手续的要求也未得到公司的正面回应。黎某心里越来越没底,于是就停下了手头的工作,每天跟着总经理讨薪。熬不过黎某的纠缠,总经理终于答应等工作理顺后至迟在春节前一并支付黎某的工资。

谁知春节未到,总经理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在凄风苦雨中度过春节的黎某郁闷极了,春节一上班就等在了总经理办公室门口,这让总经理感到特别没面子。

终于有一天,黎某被几个壮汉狠狠地修理了一番。

神情犹豫的黎某来到了天府广场,在咨询了近十家律师事务所后,终于决定委托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光耀律师为其维权。

鉴于黎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李光耀律师与黎某一道经过近十余天艰辛的取证工作,终于取得了足够的证据。

在与公司有关人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光耀律师帮黎某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

经过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于作出了公正的裁决,确认了黎某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裁定公司应给予黎某各项补偿共计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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