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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法律实务比较》-序

2014-06-06


  成都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承蒙台商会员的厚爱,我出任了前三届的秘书长和第四、五届的会长。在协会任职的十二年,我接待和协助的台商投诉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投资法律纠纷。近几年随着政府“西部大开发”政策进一步深化,投资环境越来越好,更多的台商准备到西部投资,入驻四川的台资企业与日俱增,协会所接待的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成倍增长。为此协会四处聘请法律届精英为协会法律顾问,以便向台商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及援助。

  2000年,经协会常务副会长、邱永汉集团(成都)副总裁黎璇玑先生极力引荐,我有幸认识了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外商投资部负责人杨燕律师。当时杨燕律师已担任了邱永汉集团(成都)和协会多家会员单位的法律顾问,这些企业对杨燕律师的专业素养表示出高度的赞赏和信赖。基于会员的普遍认可,协会最终聘请杨燕律师担任了协会常年法律顾问。之后七年,杨燕律师不遗余力与协会并肩作战,向来蓉台商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成功地解决了数百起因台商投资引发的纠纷,为近百家台企挽回了因不谙大陆法律而造成的投资损失。杨燕律师机敏的思维、深厚的法律素养、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以及永不言败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也赢得了台企会员乃至四川台商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三年前,杨燕律师有感台商对大陆政策、法规认知之欠缺以及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就道及将为台商编写一本实用性强的法律参考书。此书若能成行将惠及深远,但我深知此工程之浩大,旁人难以企及。杨律师迎难而上,开始了庞大的资料收集和撰写工作。经过向数百家台资企业征询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征集对参考书的期望和意见,而今《中国大陆与台湾法律实务比较》一书终于正式出版了。我有幸见证了此书从策划、草创、编撰和出版的每一个环节,体味此书撰写之艰辛。在此要向这本书的编者致贺。同时感谢编者的信任邀本人为书作序。

  《中国大陆与台湾法律实务比较》一书以台商涉及之真实案例,详尽分析了台商在大陆生活、投资所涉的主要法律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区分台湾与大陆法制、法条之差别,为消除台商对大陆法律的误解,增强法制适应能力作了大量工作。此书设置了案例导读、法条比较、重点提示、风险提示四大主题,提炼了台商投资法律实务的要点,凸显了工具书的实用价值。据我所知,这是中国大陆第一本专门写给台商、为台商导航的法律参考书。手执此书,我禁不住感慨这些年大陆面向外资的融资渠道、政府服务意识、法制环境、其他配套服务等方面突飞猛进的改善,我由衷地感谢像杨燕律师这样一些致力于为维护台商合法的投资权益、为改善台商的投资环境付出了良苦用心和艰辛努力的有识之士。

  高锦乐

  2006年8月18日

  序 二

  人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方式之一,就是遵循不断丰富的法律规则。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人们利益的保护,不可或缺。我曾经在与工商界人士交流时提出一个问题:企业家在与什么打交道?答案是多种多样的,市场、客户、政府、银行……等等。在我看来,企业家其实在与法律打交道,因为在市场、客户、政府、银行的后面,是法律规则在调整着企业家与之的关系并规定了利益保障和风险防范的基本界限。由此得出一个判断,现代人虽然不可能都是法律专家但却应该是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人,对于从事投资贸易的商人来说,这种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但是,法律是具有地域性的规则。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则不尽相同。大陆与台湾同文同种,也由于多种原因形成两地法律规则的差别。有感于其间的差别,我曾经先后撰文,探求研究[1]。后又两度应邀到台湾参访交流,对台湾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一些感性认识。也在大陆接待过台商并给与法律咨询,参加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台商权益法律保护研讨会。在此过程中,我愈加感到两地法律交流与沟通的必要,也体会到这种交流与沟通有着丰厚的基础。然而,学术研究不能替代实务问题的解决。有鉴于此,当杨燕律师邀请我为她主编的《中国大陆与台湾法律实务比较》一书作序时,我感到杨燕律师做了一件与学术研究互补、对两岸交流有益的善事。这对于来大陆投资贸易的台商来说,提供了认识理解大陆法律的一个有效途径。

  客观来说,要将两岸法律从实务上加以比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不仅因为法律实务涉及到形形色色具体的问题和纠纷,还在于两岸的法律有着不同的体系结构和运作机制,并且一个实务问题往往涉及到有关的不同法规。台湾法律体系主要表现于《六法全书》,所谓“六法”,通常包含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后来又有学者将国际法忝列于后[2]。六法之中,行政法规尤为浩繁,分为内政、军政、地政、财政、劳工、教育、经济、智慧财产、大众传播、人事、救济等。除了法律规范之外,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实务问题处理也极为重要。大陆法律体系大致分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并且在不断修订和推出新的法律法规[3],除了具有全国效力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还有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于两个如此庞大的规则体系,就是知晓熟悉也不容易,遑论在此基础上从实务角度进行比较。而杨燕律师不惧困难,主编了这本《中国大陆与台湾法律实务比较》,着实令人感佩。

  杨燕律师主编的《中国大陆与台湾法律实务比较》特色有三:第一,针对性强。该书主要针对台商到大陆投资贸易所涉及到的法律实务问题,结合两岸相关法律,主要对民事法律、经济法律、商事法律、诉讼和仲裁、刑法与行政法加以比较,从而在浩繁庞大的规则体系中突出重点,达到提示台商注意——对同样问题用台湾法律处理和适用大陆法律的方式和结果很可能是迥然不同——的效果;第二,体例新颖。该书在概要介绍两岸法律的基础上,就每一个主要问题采取案例导读、法条比较、重点提示、风险提示的体例,将复杂的法律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以展示分析,不仅具有可读性,更具有实用性;第三,写作认真。对法律介绍和适用阐释,最需要认真严谨的态度。该书的内容反映了作者们在这方面的修养和素质,对于案例使用、法条比较、重点提示、风险提示都非常谨慎。杨燕律师告诉我,采用这种方式来为台商服务,是一种探索。我深知探索的艰难。我相信,台商阅读这本书之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消除对大陆法律的误解而增进对大陆法律的理解。

  推进海峡两岸的交流,需要我们以赤诚的胸怀、所及的能力、有效的方式,奉献出自己的良知和热情。杨燕律师这样做了,以她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凝聚在这本书中,服务于台商同胞,服务于两岸交流,也服务于法治国家。

  是为序。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平

  200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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